怎样才能申请到国家留学基金

目前可以申请公派出国留学的途径似乎只有一条:通过国家留学基金委的项目申请资助。2016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第一条2016年计划选派各类国家公派留学人员29000名。第二条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1.高级研究学者:3-6个月。2.访问学者:3-12个月。3.博士后:6-24个月。4.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一般为36-48个月,具体以留学目的国及院校学制或外方出具的录取通知书或邀请信为准。5.联合培养博士生(在国内攻读博士学位期间赴国外从事研究):6-24个月。6.赴国外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12-24个月,具体以留学目的国及院校学制或外方出具的录取通知书或邀请信为准。7.联合培养硕士生(在国内攻读硕士学位期间赴国外学习):3-12个月。8.赴国外攻读学士学位本科生:一般为36-60个月,具体以相关项目规定为准。9.本科插班生(在国内攻读学士学位期间赴国外学习、毕业设计或实习等):3-12个月。第三条主要项目1.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计划选派3500人。选派类别包括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和博士后。2.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计划选派8500人,选派类别包括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和联合培养博士生;博士生导师短期出国交流项目计划选派500人,选派类别为高级研究学者。3.国家公派硕士研究生项目计划选派800人,选派类别包括赴国外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和联合培养硕士生。4.优秀本科生国际交流项目计划选派4200人,选派类别为本科插班生。5.高校合作项目(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计划选派3800人,选派类别包括访问学者和博士后。6.地方和行业部门合作项目计划选派2950人,其中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及地方合作项目2450人,选派类别包括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和博士后;与行业部门合作项目500人。7.国际区域问题研究及外语高层次人才培养项目和政府互换奖学金项目计划选派1950人,选派类别包括访问学者、博士后、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博士生、赴国外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硕士生、赴国外攻读学士学位本科生和本科插班生。8.艺术类人才特别培养项目计划选派300人,选派类别包括访问学者、博士后、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博士生、赴国外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硕士生和本科插班生。9.国外合作项目计划选派2500人。国外合作项目是指与外方机构签署协议并由中外双方联合评审、联合资助的项目,如中美富布莱特项目、中英联合志奋领奖学金、中法蔡元培交流合作项目、中德学者短期合作交流项目等。10.2016国际组织实习项目第二章优先资助学科、专业领域第四条优先资助学科、专业领域主要为《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确定的经济和社会发展重点领域,《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确定的重点领域、重大专项、前沿技术、基础研究,人文与社会科学领域,以及其他国家战略和重要行业发展急需领域。第三章资助内容第五条资助内容一般为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资助期限内的奖学金(包括伙食费、住宿费、注册费、交通费、电话费、书籍资料费、医疗保险费、交际费、一次性安置费、签证延长费、零用费和学术活动补助费等)。对部分人员可提供学费资助。具体资助方式、资助标准等以录取文件为准。第四章申请条件第六条申请人基本条件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政治素质,无违法违纪记录。2.具有良好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在工作、学习中表现突出,具有学成回国为祖国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责任感。3.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具有国外永久居留权。申请时应为高等学校、企事业单位、行政机关、科研机构的正式工作人员或在校学生,年龄满18周岁。4.身体健康,心理健康。5.符合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及留学国家、留学单位的语言要求。6.符合申请项目的其他具体要求。第七条暂不受理以下人员的申请1.已获得国外全额奖学金资助。2.已获得国家公派留学资格且在有效期内。3.已申报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尚未公布录取结果。4.曾获得国家公派留学资格,未经国家留学基金委批准擅自放弃且时间在5年以内,或经国家留学基金委批准放弃且时间在2年以内。5.曾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回国后服务尚不满五年。项目有特殊规定的,按相关规定执行。第五章选拔办法第八条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个人申请,单位推荐,专家评审,择优录取”的方式进行选拔。第九条符合申请条件者,按规定程序和办法申请。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根据相关项目要求,组织专家评审,确定录取结果。申请人可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查询录取结果。录取通知发至申请人所在单位。第十条主要项目申请、录取时间1.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1月5日-15日申请,3月下旬公布录取结果。2.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3月20日-4月5日申请,5月公布录取结果(部分中外合作协议/项目需与外方合作院校/机构确认录取结果,公布时间略晚)。3.国家公派硕士研究生项目:3月20日-4月5日申请,5月公布录取结果。4.优秀本科生国际交流项目:项目申请时间:2015年11月15日-25日;人选申报时间:第一批2016年4月21日-5月5日申请,5月公布录取结果;第二批2016年9月20日-30日申请,10月公布录取结果。5.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第一批4月1日-15日申请,5月公布录取结果;第二批9月1日-10日申请,10月公布录取结果。6.地方和行业部门合作项目:①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及地方合作项目:4月1日-15日申请,7月公布录取结果。②与行业部门合作项目按照相应项目规定施行。7.国际区域问题研究及外语高层次人才培养项目:3月20-30日申请,5月公布录取结果。政府互换奖学金项目根据相应项目规定施行。8.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3月20日-4月5日申请,5月公布录取结果。9.国外合作项目根据相应项目规定施行。
国家留学基金委

您好,158教育在线为您服务。国家留学基金委的公派留学一般是不包含学费的。优秀的学生是不交学费的,这是国际惯例。国家留学基金为公派研究生提供的奖学金中包含伙食费、住宿费、交通费、电话费、书籍资料费、医疗保险费、交际费、一次性安置费和零用费等。你可以到相关的部门询问具体的情况以便得到准确的信息。如有疑问,欢迎向158教育在线知道提问。
关于经留学基金委出国,会同时提供学费和生活费么?

会的。主要资助内容包括一次国际往返旅费及奖学金生活费,其中奖学金生活费是指国家公派留学人员在外学习的基本生活费用,包括:伙食费、住宿费、交通费、电话费、书籍资料费、医疗保险费、交际费、一次性安置费、零用费等。对少数赴国外一流高校、一流专业攻读博士学位人员,如其学科专业确为国家急需,且难以获得外方学费资助,特别是人文学科及应用社会科学专业,可提供学费资助,但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不能申请学费资助,具体按照《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学费资助办法(试行)》执行。需要说明的是,学费资助并不是单纯向未取得外方学费资助的人员提供学费支持,其选拔标准和要求更加严格,需进行面试。参考资料: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
国家留学基金委的公派留学是怎么一回事?

你好。1、国家留学基金委的公派留学一般是不包含学费的。优秀的学生是不交学费的,这是国际惯例。依据:【公派研究生是指按照国家留学基金资助方式选派到国外攻读硕士、博士学位的研究生,以及在国内攻读博士学位期间赴国外从事课题研究的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国家留学基金为公派研究生提供的奖学金中包含伙食费、住宿费、交通费、电话费、书籍资料费、医疗保险费、交际费、一次性安置费和零用费等。公派研究生抵达留学所在国后,应从留学所在国实际情况出发,并按照留学所在国政府或留学院校(研究机构)要求及时购买医疗保险。】【一般为往返国际旅费和规定留学期间的奖学金生活费。具体资助项目、标准在录取时确定。】【对少数赴国外一流高校,一流专业攻读博士学位人员,如其学科专业确为国家急需、且难以获得外方学费资助,特别是人文及应用社会科学专业,可提供学费资助。】2、审核很严格的,如果你的学业成绩一般的话,别考虑了,需要学校推荐的,个人不能直接申请。3、重点选派领域为能源、资源、环境、农业、制造、信息等关键领域及生命、空间、海洋、纳米、新材料等战略领域和人文及应用社会科学,其他的一般不批准。【申请时须提交国外教育机构的入学通知书复印件。仅限申请规定的专项硕士研究生项目。】4、具体的可以直接咨询国家留学基金委。---非专家
关键词:国家留学基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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