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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头支票后果-开空头支票的后果?
发布时间:2022-08-16 19:06:15 【外汇基金】 0次阅读
补充内容空头支票开出后有什么法律后果《票据管理实施办法》第三十一条“签发空头支票或者签发与其预留的签章不符的支票,不以骗取财物为目的的,由中国人民银行处以票面金额5%但
空头支票开出后有什么法律后果

签发空头支票如何处罚?

申辩书的内容:
1、首先应阐明致使空头支票的原因,并具体说明有关事实;(如:由于银行职员操作失误,导致支票提交两次,第2次扣款时,余额不足,造成我公司签发空头支票,)
2、然后根据该事实和原因援引有关法律规定,阐明应免予处罚的法律依据;
3、最后,在形式上要表明今后将杜绝此类行为的决心,或阐述已对有关失职人员进行了处理或自查自纠等内容。申辩书并没有一个固定的格式,主要把事情的原委写清楚即可。用语要诚恳、谦恭,并表示以后不会再发生类似事情。
开空头支票会有什么后果?

签发空头支票的后果?

· 空头支票,是指支票持有人请求付款时,出票人在付款人处实有的存款不足以支付票据金额的支票。 ■签发空头支票的法律责任 票据法规定支票出票人所签发的支票金额不得超过其在付款人处实有的存款金额,即不得签发空头支票,这就要求出票人自出票日起至支付完毕止,保证其在付款人处的存款账户中有足以支付支票金额的资金。对签发空头支票骗取财物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如果签发空头支票骗取财物的行为情节轻微,不构成犯罪,票据法规定要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 《票据法》第一百零二条 第(三)项规定“签发空头支票或者故意签发与其预留的本名签名式样或者印鉴不符的支票,骗取财物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一百零三条 规定“有前条所列行为之一,情节轻微,不构成犯罪的,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 ” ●签发空头支票的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第一百零二条 有下列票据欺诈行为之一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三) 签发空头支票或者故意签发与其预留的本名签名式样或者印鉴不符的支票,骗取财物的,…”。这是我国《票据法》关于签发空头支票应当承担刑事责任的规定。另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四条又对因签发空头支票而构成的金融票据诈骗罪及其刑事处罚作了明确具体的规定。根据该规定,构成票据诈骗罪应具备下列特征:1.其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其不仅侵犯了国家的金融管理秩序,还侵犯了国家、金融机构或者他人的财产所有权。2.在犯罪的主体方面,是一般主体,即单位和个人都可以成为本罪的犯罪主体。3.在客观方面,行为人实施了利用金融票据进行诈骗,且数额较大的行为。4.在主观方面,必须出于故意的,即行为人明知自己的支票账户上没有存款或存款不足而签发明显超出其银行存款余额的支票,以骗取公私财物。如果行为人出于过失,则不构成犯罪。 对于通过签发空头支票骗取公私财物构成犯罪的,我国刑法规定,对其可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签发空头支票的民事责任 签发空头支票的行为是被我国票据法所明文禁止的,因此,持票人除了要求出票人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第七十条、第七十一条规定的金额和费用支付外,还可要求出票人承担因其签发空头支票给其造成损失的补偿责任。另外,《票据管理实施办法》第三十一条对签发空头支票的行为,还赋予持票人有权向出票人要求支付支票金额2%的赔偿金的权利。 今天,支票在企业结算中所发挥的有利作用已越来越明显,因此,对签发空头支票行为给予严厉的处罚,才能使企业更好的意识到签发空头支票行为的严重后果,规范企业间结算活动,以便更有效的维护票据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有力促进国民经济的发展。 ●签发空头支票的行政责任 ①罚款 我国《票据管理实施办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签发空头支票或签发与其预留的签章不符的支票,不以骗取钱财为目的的,由中国人民银行处以票面金额5%但不低于1000元的罚款,持票人有权要求出票人赔偿支票金额2%的赔偿金。”根据上述规定可知,企业若签发空头支票的,中国人民银行可以对其处以其签发空头支票额的5%但不低于1000元的罚款。 ②资格罚 根据《票据结算办法》第一百二十五条:“出票人签发空头支票、签章与预留银行签章不符的支票、使用支付密码地区,支付密码错误的支票,银行应予以退票,并按票面金额处以百分之五但不低于1千元的罚款;持票人有权要求出票人赔偿支票金额2%的赔偿金。对屡次签发的,银行应停止其签发支票。”此条除对签发空头支票的企业规定了罚款处罚外,对于多次签发空头支票的企业,银行还可以取消其签发支票的资格。 我国对空头支票的法律规制 我国《票据法》第88条规定:“支票的出票人所签发的支票金额不得超过其付款时在付款人处实有的存款金额。出票人签发的支票金额超过其付款时在付款人处实有的存款金额的,为空头支票。禁止签发空头支票。”
开空头支票会不会坐牢?

支票是一种支付方式,开支票必须要求在银行账户中有存款,如果没有足够的存款,就属于开空头支票,这是属于违法事情。下面就举例详细说明一下相关内容。
向别人开空头支票是违法的,违法自然可能会坐牢的,不过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判断,下面结合案例来给你分析一下。
【案情简介】
一小商店的银行账户里只有存款200多元,其老板王某购买一批价值近20万元的酒水饮料后,竟敢开出11张票面总金额共计近20万元的空头支票支付酒款,随后将酒水低价倾销并携款潜逃。近日,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法院以票据诈骗罪判处王某坐牢7年,处罚金5万元,并全额退赔无辜受骗者货款。
为还赌债开空头支票倒卖酒水
现年33岁的王某是广州人,在广州市海珠区开了一档食品饮料经营部。然而,王某一心恋赌而无心经营,小店生意惨淡还欠下一屁股赌债。
王某发现,平日跟其他经营部之间的购买货物等往来中,相熟的老板一般允许赊账或者票据支付。于是,王某打起了这些老板的主意。去年2月1日至6日,王某以经营部的名义,分别向海珠区的华新、云兴和白云区的天成三家经营部购进啤酒、白酒、白兰地等酒水一批,共计价值达14.4万多元。
收货以后,王某以经营部在广州市商业银行的账号签发空头支票9张及1张3000元的欠条,用以支付三家店铺的货款。随后,王某立即将骗来的14万酒水低价倾销,得款6万元全部拿去还了赌债。当月3日及6日,王某又以同样的伎俩给白云区的华成经营部签发了2张空头支票,价值5万多元,用于偿还其以往所欠的酒水货款。
法院审理骗财构成票据诈骗罪
据了解,赃款到手后,王某携款潜逃。而蒙在鼓里的几个经营部老板拿着王某开的支票到银行兑付,直到银行告知该账户透支被退票,他们才知道自己受骗了。愤怒的老板们遍寻不着王某,才报了案。
荔湾法院审理认为,王某签发空头支票骗取价值达194953.60元的公私财物,数额巨大,触犯了《刑法》金融诈骗犯罪中关于“票据诈骗”的规定,已构成票据诈骗罪。因其认罪态度较好,法院对其作了从轻处罚:判处其有期徒刑7年、处罚金5万元,并责令其全额退赔4个受骗经营部货款。
【法律解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苦于问题的解释》
(1996.12.16 法发[1996]32号)
五、根据《决定》第十二条规定,利用金融票据进行诈骗活动, 数额较大的,构成票据诈骗罪。
个人进行票据诈骗数额在5千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个人进行票据诈骗数额在5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个人进行票据诈骗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特别巨大”。
通过上文相信大家应该了解到了,开具空头支票是需要坐牢的,但是这种情况属于比较严重的情况。所以以后不要开空头支票,以身试法,吃苦头的还是自己。
使用空头支票有嘛后果???

开具空头支票怎么处罚?

银行首先会退票,然后对出票人按票面金额处以5% 但不低于1000元的罚款来处罚,而持票人也有权要求出票人赔偿票面金额2%的赔偿金。
财经法规上面有写。开空头支票的后果?

《票据管理实施办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签发空头支票或者签发与其预留的签章不符的支票,不以骗取财物为目的的,由中国人民银行处以票面金额5%但不低于1000元的罚款”。 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依据上述规定对空头支票的出票人予以处罚。持票人有权要求出票人赔偿支票2%的赔偿金 《空头支票行政处罚操作流程》 调查取证 (一)银行发现出票人有签发空头支票行为的,应立即填制《空头支票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将支票和其他足以证明出票人违规签发空头支票的资料复印并签章后作《报告书》附件,于当日至迟次日(节假日顺延)报送当地人民银行分支行支付结算管理部门(以下简称人民银行)。 (二)人民银行收到《报告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进行核实,并作出是否进行行政处罚的决定。 1、签发空头支票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应作出行政处罚。行政处罚决定由主管行长授权支付结算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后,应编制《中国人民银行行政处罚意见告知书》(以下简称《告知书》),并连同拟处罚决定一并通知举报行。 2、签发空头支票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应提出纠正意见,将材料退回举报行。
单位开具空头支票后果及先关人员的处罚?

开空头支票承担什么责任?

第一百零三条 有下列票据欺诈行为之一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伪造、变造票据的; (二)故意使用伪造、变造的票据的; (三)签发空头支票或者故意签发与其预留的本名签名式样或者印鉴不符的支票, 骗取财物的; 第一百零四条 有前条所列行为之一,情节轻微,不构成犯罪的,依照国家有关 规定给予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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